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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向外国人的生活信息
DAILY LIFE INFORMATION
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是以75岁以上和65岁以上身体残疾的老人为对象的医疗制度。为每位老人发放一份后期高龄者医疗保险证(于75岁生日的前月寄送)。保险证内记录有自己负担比例,在医疗机构就医时请务必出示此证件。
以下情况必须在14天以内进行申报。
因被保者而异。原则上从年金中扣除。如要户头转账,需进行申请。
无法缴纳时请来区役所咨询,或者电话联系。
整理收纳组 电话 03-3981-1459
在医疗机构的窗口负担比例分为10%、20%或30%(有一定收入者)三种。就诊时,请在医疗机构等的窗口出示保险证。如未出示,则需全额负担。
合算医疗费和看护保险费,使用者负担金额较高时可能会予以返还,制度加入者死亡时,可发放丧葬费。
高龄者医疗年金课后期高龄者医疗组 电话 03-3981-13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