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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登记・在留卡

在日本中长期停留的外国人居民(被交付在留卡的人),在确定住址后的14天以内,需要在区政府提出居民登录的申报。
提出居民登录申报后,制成记载有姓名、住址、出生年月日、性别及在留信息等的居民票,除了可证明居住之外,还能受理印章登录及国民健康保险、就学等的行政服务。

确定新的住址时

新入境日本时,以及从短期停留的在留资格变成中长期停留者(在留卡持有者)时,在确定住址后14天以内,除了在区政府提交在留卡之外,还要提出居民登录的申报。在区政府将住址记载于在留卡。
初次居民登录时,将邮递告知个人编号的“个人编号通知书”。因在办理税务和健康保险等手续时是必不可少的,所以为了确保务必收到邮件,请向邮局提出申报或设置门牌。另外,在收到后请妥善保管。

※持有短期停留在留资格的人不可居民登录。

※家属在同一家庭居民登录时,需要提出与户主(维持家庭生计的中心人物)关系资料(户口簿・结婚证・出生证)的原本和日语翻译件。
※在机场未被交付在留卡,在护照的登陆许可证旁边被按了“在留卡日后交付”的印章时,请提交护照,并提出住址申报。在留卡随后会邮送至居民登录的住址。

从区外迁入丰岛区时 (迁入申报)

在迁入丰岛区后14天以内,在提交“迁出证明书”“在留卡” “个人编号卡(如持有)”的基础之上,提出住址申报。“迁出证明书”请事先在前住址地办理迁出申报后领取。持有个人编号卡的人,可以用个人编号卡办理迁入手续替代迁出证明书。在前住址地办理迁出申报时,请告知持有个人编号卡。

从丰岛区搬迁至区外时(迁出申报)

在搬迁的约两周前,请在丰岛区提出迁出申报,并领取“迁出证明书”。请注意不要遗失“迁出证明书”,并提交给搬迁目的地的政府机构。

在丰岛区内搬迁时(迁居申报)

迁入后的14天以内,在提交“在留卡”和“个人编号卡(如持有)”的基础上,提出住址申报。

在留卡

在留カード見本(表)

在留カード見本(裏)

在留卡由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发行。原则上按护照上记载的英文姓名登录,汉字圈(如:中国・台湾・韩国・朝鲜等)的人,按个人意愿可记载汉字姓名。

背面的“居住地记载栏”是政府机构记载的地方,请不要自己填写。

  • 居住地以外的信息(姓名及在留资格等)变更时,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厅提出申报。
    审查后,发行新的在留卡。
  • 在留卡遗失时,在向警察提出遗失物申报的基础之上,在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办理再发行手续。

注:特别永住者证明书的发行手续,在居住地区自治体的政府机构办理。

咨询

综合窗口课居民记录小组 电话 03-3981-478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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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、4月和9月、10月,区政府大楼的综合窗口课非常繁忙。4人以上来区政府时,请和日本的学校或公司协商,联系上述咨询处,预约后再前来。

更新日:2021年9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