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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向外国人的生活信息
DAILY LIFE INFORMATION
在日本生活的外国人也有义务缴纳税金。这其中所得税和居民税(特别区民税・都民税)根据自己的收入缴纳。因为这是国家及区的行政服务运营必需的税金,请不要忘记缴纳。
居民税是面向1月1日在丰岛区有住所、前一年所得金额超过一定额度的人征收的税金。年度中即便从丰岛区迁出,这一年的居民税也在丰岛区缴纳。每年6月上旬,向居民税纳税者发送纳税通知书。
除此之外,还有工资特别征收(从工资中预先扣除)等的缴纳方法。
1月1日当时住在丰岛区的人,无论有无收入,请申报前一年(1月至12月)的收入状况。
但是,办理所得税确定申报的人、所得仅为工资收入并被特别征收者除外。
此外,1月1日当时住在丰岛区之外的人,请向该地区的区市町村提出申报。
所得税・居民税・事业税的申报期间为2月16日至3月15日。临近期限前服务窗口非常拥挤。敬请尽早申报。
随着2015年度税制修订,国外居住亲人的抚养扣除等适用内容需要同时提供 1.亲人关系资料和 2.汇款相关资料。
迁往国外的人、回国的人,如在居民税纳税期限前出国,务必全部缴纳居民税相应的税额,或者挑选委托代理纳税管理人。请在出国前咨询税务课。
税务课课税第一・课税第二・课税调整小组 电话03-4566-2353~2355
面向外国人的印刷品
轻型汽车税(各税率)是对每年4月1日当时的轻型汽车・两轮车・附动力的自行车的登录者(包括法人在内) 所课的税金。每年5月上旬发送纳税通知书。
税务课总务小组(轻型汽车税担当) 电话 03-4566-2352
外国人士在更新在留期间时,入境管理局将确认“是否履行了纳税义务”,请勿忘记缴纳居民税。
超过缴纳期限的区税将征收滞纳金。
滞纳金的利率 |
缴纳期限后1个月以内 |
缴纳期限后超过1个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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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月1日〜 | 2.4% | 8.7% |
2021年1月1日〜2021年12月31日 | 2.5% | 8.8% |
2018年1月1日〜2020年12月31日 |
2.6% |
8.9% |
2017年1月1日〜2017年12月31日 |
2.7% |
9.0% |
2015年1月1日〜2016年12月31日 |
2.8% |
9.1% |
2014年1月1日〜2014年12月31日 |
2.9% |
9.2% |
2010年1月1日〜2017年12月31日 |
4.3% |
14.6% |
2009年1月1日〜2009年12月31日 |
4.5% |
14.6% |
关于狭小住户集合住宅税,遵照条例规定执行。
从寄送督促状之日算起,经过10天时仍未缴纳
根据生活保护法接受扶助,因灾害等难以纳税时,可针对缴纳方法等提供咨询。
税务课整理第一・整理第二小组 电话 03-4566-236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