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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:2025年11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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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

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是以75岁以上和65岁以上身体残疾的老人为对象的医疗制度。2025年度为每位老人发放一份资格确认书(于75岁生日的前月寄送)。保险证内记录有自己负担比例,在医疗机构就医时请务必出示个人保险证或资格确认书。

不能加入后期高者医制度者

  • 未办理丰岛区居民登记的人
  • 在留期限为3个月以下的人
  • 没有在留资格者
  • 在留资格为“短期停留”或“外交”者
  • 持有“医疗目的”或“观光、保护目的”等“特定活动”在留资格者
  • 接受生活保护的人

后期高者医制度申

  • 资格确认书遗失时请立即提出申报

险费

因被保者而异。原则上从年金中扣除。无法从年金中扣除时,通过缴款单或户头转账缴纳。如要户头转账,需进行申请。

缴纳

无法缴纳时请来区役所咨询,或者电话联系。
整理收纳组 电话 03-3981-1459

在医疗机构的自费负担

在医疗机构的窗口负担比例分为10%、20%或30%(有一定收入者)三种。就诊时,请在医疗机构等的窗口出示个人保险证或资格确认书。

其他报销范围

合算医疗费和看护保险费,使用者负担金额较高时可能会予以返还,制度加入者死亡时,可发放丧葬费。

咨询

高龄者医疗年金课后期高龄者医疗组 电话 03-3981-1332